监狱犯人折磨死狱友 2年刑期改判死刑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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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6年12月11日08:11 中安在线-安徽商报 | |||||||||
本报讯 (汪秀芬 郜征) 监狱里的“号长”将狱友折磨死,本来只有2年的刑期一下子变成死刑。日前,被告人丁飞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。 被告人丁飞因抢劫罪于今年4月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,至案发时,一直关押在蒙城县看守所并担任监室“号长”,负责对监室人员劳动任务分工及监督工作。其间,被害人尹某因涉嫌抢劫被关押在同一监室。尹因为干活较慢、爱睡觉、懒惰等原因
今年6月25日一大早,尹某干活不太认真,丁飞让其罚站,中午又在尹的面条里猛放盐。由于尹某没有“认错”,丁飞又逼尹喝下掺有洗衣粉的自来水。尹喝下后呕吐,在地上躺了一会。当晚11点,两人再次因语言不合发生冲突,丁飞恼羞成怒,持塑料水管先后对尹某胸腹部、头部猛抽,致尹某昏迷倒地。但打红眼的丁飞竟认为尹是装的,又用木棍撬开尹的嘴,向其脸上泼凉水,并将其头按进水桶里。一番折磨后,尹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 | |||||||||